福建省水煤浆锅炉每节约一吨标准煤补贴500元
据悉,福建省为鼓励企业使用清洁环保燃料,为了更好地推动和引导水煤浆产业发展,加快水煤浆推广应用,省经贸委、省环保厅、省物价局联合出台关于水煤浆应用试点实施意见,对企业自行实施锅炉改造使用水煤浆的,根据水煤浆应用试点实施意见,根据项目节能量进行奖励,对符合国家奖励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,每节约一吨标准煤奖励500元,符合本省奖励条件的,每节约一吨标准煤奖励300元。按10吨锅炉计算,企业一年可获奖励近十余万元。